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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护理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

2016年04月24日 17:43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完善教学质量和教学过程管理监控体系,促进教学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学院建立教学督导机构,实行院、系两级教学督导体制。

一、督导组组成

1、教学督导组是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对教学过程、教学质量、教学秩序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估工作的常设机构。

2、教学督导组设组长一名,设督导员若干名。

3、教学督导员由本院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学和教学管理经验丰富,热爱教育事业,工作责任心强,思想修养好,愿意为学院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做出贡献,身体健康的专职或兼职教师担任。

4、教学督导员每届任期两年,可连聘连任。教学督导员在聘任期间因身体等原因连续二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工作,或不能履行职责者,学校(院)可终止聘任。

二、督导组主要工作职责

1、教学督导工作的主要内容:教学中重点与热点问题的专题调研;教学状态与质量评估;目标任务考核;课堂教学评议;实践教学环节(实验教学、实习、毕业论文等)检查;日常教学与考试检查;教学环境督查;教风与学风检查等。

2、教学督导工作的主要方式:专题调研;参与教学活动;抽查教学文件、教案、讲稿、作业、报告、试卷;听课;召开座谈会;深入实践教学环节进行检查;参加各类教学督导研讨会,积极开展教学督导同行经验交流活动等。

3、教学督导组每学期进行一次督导工作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学院主管领导。督导组集体或个人可随时向教务处和其他相关部门反映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教学办和其他相关部门将对督导组反映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方案。

4、督导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课时,并填写听课记录和《河南中医学院教学质量评价表(督导人员用)》,每学期定期交教学办。

5、教学督导组根据督导检查的情况可随时向系部提出解聘兼职教师和合同制教师的意见和要求。

6、协助指导青年教师开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和研究,帮助其提高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并对全院教师的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7、全院教师应积极支持、配合院教学督导组的各项工作。

三、督导组待遇

根据学校督导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文件精神,督导组专家以听课酬金为主,同时结合参与的其他教学工作,学校统筹考虑发放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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