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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28日 14:16信息来源:护理学院

根据学校《河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护理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特制定护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如下:

一、招生专业计划

招生代码101100 护理学(学术学位) 不区分方向 10人

招生代码105400 护理 (专业学位) 不区分方向 13人

二、复试计划

复试人选根据初试成绩,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不高于20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计划招生专业学位13人,复试16人,初试总分不低于320分,单科不低于41分(满分 = 100分)或123分(满分 > 100分);计划招生学术学位10人,复试8人,初试总分不低于299分,单科不低于41分(满分 = 100分)或123分(满分 > 100分)

三、复试程序

资格审查→ 体检 → 复试 → 公示

四、复试安排

日期

时间

内容

地点

3月30日星期二

7:30-8:20

资格审查

护理学院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办公室(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体检中心一楼)

8:20-11:00

体检

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体检中心

3月31日

星期三

8:00-9:15

专业课笔试

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龙子湖院区1017室

9:30-12:00

英语口语测试

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龙子湖院区1015室

9:30-12:00

综合技能考核

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龙子湖院区1004室

3月31日

星期三

14:00-18:00

综合面试

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龙子湖院区1015室

备注:“护理学院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办公室”地址: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体检中心一楼,位于郑州市金水区西里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向西50米(西里路北)。电话:0371-55011016,联系人:井老师

五、资格审查

1、参加复试考生应按通知时间到所报考院部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复试。

2、复试资格审查时考生应出具身份证、准考证。

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原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及有效期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申请办法详见: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3、为利于对考生进行综合考察,要求考生参加复试时应提供如下材料(加*号材料必须提供):

*(1)大学课程成绩单;

*(2)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思想政治工作表现证明材料(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后寄送所报考学院研究生科,或密封后本人自带于报到时上交;

(3)已发表和出版的论文、论著以及科研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加分资格

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规定的考生,须主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我校将依据教育部下达的2021年相关加分项目人员信息数据库,对提出加分申请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审核《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和入伍前有关学历材料。

六、体检

考生复试时,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对新生进行体检,不符合标准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复试成绩评定与公示

1、复试总分400分,分为专业课笔试、英语口语测试、综合面试、综合技能考核四个部分,每项均为100分。

2、最终成绩评定方法为:初试成绩占50%,专业笔试占20%,外语成绩占5%,技能考核占5%,面试成绩占20%(具体计算办法:最终成绩=初试成绩÷5×0.5+专业课笔试×0.2+外语成绩×0.05+专业技能考核×0.05+面试成绩×0.2)。

3、专业课笔试内容为《健康评估》理论知识,笔试成绩于考试当天公布。英语口语由自我介绍(1分钟)、现场答题和阅读翻译(现场抽题,共3分钟)组成,综合面试包含自我介绍与问答环节,技能考核内容为急救和基础护理技术操作(考生自备工作服、鞋、袜,穿戴整齐)。复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当天公布。

4、专业课笔试结束后划定“专业课笔试”的最低分数线,学术学位、专业学位考生分别排名、分别划定分数线,符合其分数线的考生方具备拟录取资格。

复试总成绩按最终成绩评定方法折合比例计算,最终总成绩(满分50分)不低于30分者,方具备拟录取资格。

5、复试过程中被确定为“一票否决”的考生,不得在本专业录取。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复试时组织思想政治工作老师、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诚信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是否予以录取。

7、复试结束后,我院将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审核后的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八、本工作办法的解释权归河南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

河南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

2021年3月 27日

附:学术学位参加复试考生初试信息

考生姓名

考生编号

外国语

政治理论

业务课

总分

张明慧

104711911002610

58

61

207

326

焦倩

104711911002619

43

68

213

324

曹园园

104711911002631

46

70

201

317

张爽琦

104711911002603

50

74

193

317

王静静

104711911002636

41

59

213

313

郑小雪

104711911002629

48

72

187

307

聂亚杰

104711911002617

45

70

190

305

王诗雨

104711911002605

41

63

199

303

附:专业学位参加复试考生初试信息

考生姓名

考生编号

外国语

政治理论

业务课

总分

王琳琳

104711954002731

58

77

232

367

曹静钰

104711954002665

66

77

220

363

崔嵘嵘

104711954002668

52

75

226

353

张俊鹏

104711954002698

58

77

214

349

张世远

104711954002735

53

71

221

345

祁晨旭

104711954002666

49

76

219

344

吴雨蓓

104711954002741

55

73

213

341

张晓娜

104711954002669

53

71

213

337

肖静菲

104711954002723

48

69

218

335

杜开颜

104711954002689

52

67

213

332

曹齐争

104711954002667

49

66

217

332

王笑露

104711954002708

63

63

201

327

刘文君

104711954002701

48

70

208

326

周一帆

104711954002694

48

63

212

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