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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生攻读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09日 09:37信息来源:护理学院

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及我校研究生处“河南中医药大学2020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生攻读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一、复试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复试组织管理

1、研究生复试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研究生处负责复试的组织与管理。

2、我院成立本单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协调处理本院所属学科专业综合测试工作中问题;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的综合测试结果负责。

3、根据专业特点,成立专业综合测试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本学科研究生导师一般为专业综合测试小组成员,也可适当吸收部分高学历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及英语水平较高的人员参加。配备一名本专业人员担任秘书,负责复试记录及材料整理报送。

4、为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也利于复试工作有序地顺利进行,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命题阅卷等考务工作;专业综合测试(英语、技能考核、面试)由学科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全过程应有详细记录,最后接收推免生复试记录表由复试小组组长签字。

5、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巡视人员监督复试、录取过程。

6、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小组(附件2)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7、复试时间:2020年10月12日 。

8、调剂时间、方案另行通知。

三、复试内容及复试成绩评定

1、复试总分400分,分为专业知识考核、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和专业技能考核四部分。

2、专业知识考核满分100分,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100分,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专业技能考核满分100分。复试工作小组根据专业综合测试的具体内容对考生进行考核并签署意见。

3、专业知识考核低于60分者,取消录取资格。

4、综合素质考核过程中被确定为“一票否决”的考生,不得在本专业录取。

5、最终成绩计算办法:专业知识考核×0.5+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0.1+综合素质考核×0.2+专业技能考核×0.2 。

6、拟定拟录取名单后,在规定时间内将导师签字的拟录取名单交上级部门审核。审核后的拟录取名单对外公布。

7、每位导师今年招生最多不超过1名硕士研究生,推免生不计算在招生计划人数内。

8、复试及拟录取情况由复试组长如实填写,并于复试结束后交至上级部门。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1、参加复试考生应按通知时间到报考院部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复试,提交的材料恕不退还。

2、考生报名申请→我校发出复试通知短信→考生回复确认→我校发出拟录取通知→考生回复确认。考生回复确认录取后就不能更改了。

五、体检:考生复试时,依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对新生进行体检,不符合标准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其它

1、学院要对参加复试的教师进行有关复试工作办法的培训,制定专业综合测试明确的评分标准,增强复试人员的责任感,提高复试的公平、公正性,确保复试质量。所有复试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复试、录取工作纪律,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行为。

2、报考者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被取消录取资格,造成后果自负。

3、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和学士学位证书者、或受到处分者,不允许报到,以取消拟录取资格处理。

4、被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列入就业计划,也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招生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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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附件1.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