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相关部门:
师资培训是提高教师队伍建设水平的主要途径,结合我校以中青年教师为主的师资队伍现状,请各院(部)根据《河南中医药大学师资培训管理办法》(校政字〔2017〕2号)、《河南中医药大学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管理办法》(校政字〔2016〕141号),积极动员和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参加各类相关培训,对教师进行有计划、分层次的选送培养,同时学校层面也将加大师德教育、教学方法、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按照“根据需要制定计划、依据计划实施培训”的原则,现就制定报送2017年度教师培训计划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2017年的师资培训计划填报分为个人培训项目和集体培训项目,其中,个人培训项目主要是指教师个人计划参加的培训项目;集体培训项目主要是指由院(部)、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教务处、科技处及相关部门为主面向教师开展或组织参加的培训项目。
一、个人培训项目形式
(一)攻读博士学位
(二)博士后进站
(三)国内进修
1.国内访问学者。根据相关规定申请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可登陆“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站(http://cce.whu.edu.cn/szpx/)查询相关接受学校的专业、导师等情况。
2.一般访问学者。学校鼓励和支持院(部)选派若干名学科骨干以学术访问的方式赴国内著名高校相关专业学科或科研机构进行研修。
(四)国(境)外进修
1.国家公派出国(境):指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各类出国进修项目。
2.学校公派出国(境)
3.自费出国(境)
(五)短期进修
包括出国外语培训、单科进修和挂职锻炼等类型。
二、培训计划制定要求
(一)根据《关于印发<河南中医学院院部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院政字〔2015〕98号),要求“近三年在国内外有关院校进修(一个月以上)的师资≥10%”。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教师培训工作,将其作为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在制定培训计划时,应依据人才培养计划和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和高学历人才紧缺情况,统筹考虑近三年的师资培训安排,鼓励教师积极攻读博士学位。
(二)本次上报教师培训计划为2017年度全年计划。
(三)在同一年度,同一位教师在攻读博士、博士后进站、国内外访学、短期进修等项目中只能选择一项申报,不能同时多选。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派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参加培训。
(五)请各位教师自行上网查阅有关培训单位、专业、导师等情况。培训进修的具体形式、费用标准、职责及培训期间的待遇等详见《河南中医药大学师资培训管理办法》(校政字〔2017〕2号)。
(六)未列入年度师资培训计划的教师,原则上不安排当年的外出进修。如属上级临时安排的公派项目,或其他特殊情况,需由院(部)提出申请。
(七)各院(部)、部门要结合所主管工作,面向教师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体培训项目,组织教师参加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高水平培训班,以营造浓郁的学术氛围。
三、报送程序及要求
(一)请各院(部)向教师传达《河南中医药大学师资培训管理办法》(校政字〔2017〕2号)、《河南中医药大学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管理办法》(校政字〔2016〕141号)文件精神,并做好动员工作。根据本单位的工作需要及教师各层次、各类型进修的轻重缓急,对教师提出的培训申请进行研究,科学合理制定出2017年度师资培训计划,并按照要求认真填报《2017年度师资培训计划汇总表》(见附件1)。
(二)请各院(部)、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教务处、科技处及有关部门填报《2017年度拟开展师资培训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
(三)请于4月20日前,将《2017年度师资培训计划汇总表》及《2017年度拟开展师资培训项目汇总表》纸质版材料1式1份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培训计划批准后,各学院应安排好进修人员的教学工作,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进修人员和进修时间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晶晶联系电话:65921318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