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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校第八批河南省重点学科进行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22日 12:51信息来源:护理学院

相关院部、重点学科: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八批河南省重点学科验收工作的通知》(教高办[2016]20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全力做好我校第八批河南省重点学科验收工作,请院部和学科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验收准备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验收范围

第八批河南省重点学科,包括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护理学、公共管理等8个一级学科和思想政治教育、无机化学等2个二级学科。

二、验收安排

(一)4月22日-5月10日,学科准备材料,院部自查。

(二)5月12日-5月15日,学校组织专家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审阅“自评报告”、审核“学科点建设情况表”(对照“目标任务书”)、听取学科点汇报(PPt,15分钟;按自评报告准备)、审核支撑材料。

三、材料要求

(一)请学科认真撰写“自评报告”,填写“学科点建设情况表”,并将支撑材料分类归档,整理好支撑材料清单。

(二)院部和学科自查后,于5月11日中午12点前将“自评报告”、“学科点建设情况表”、“目标任务书”及支撑材料清单电子版发至学科办邮箱(xkjs3381@163.com)。

(三)学校组织专家检查后,院部和学科根据专家意见认真修改“自评报告”和“学科点建设情况表”,并按“通知”要求将全部正式材料于5月18日下午5点前报送校学科办。

各相关院部和重点学科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认真撰写自评报告、如实填报相关表格,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切实做好此次验收工作。

联系人:李青雅 姚建平 联系电话:65949704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