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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委员及宿舍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员考核奖励制度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24日 22:52信息来源:护理学院

为了加强对我院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员的管理,提高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激励全体心理委员及宿舍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员更好的开展工作,推动我院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一步发展,结合我院心理健康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护理学院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员考核奖励制度,办法如下:

一、考核形式: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按照德、能、勤、绩四方面根据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员的工作情况和相关材料进行综合考评。

2考核对象:各班心理委员、宿舍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员。

3考核小组成员:护理学院学工办、学生会各部部长以及各班班长。

二、考核内容和积分量化标准

(一)班级心理委员考核:满分100

德:满分20分

1助人精神:直接或间接帮助同学解决心理困扰;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5分,满分为5分。

2奉献精神:以身为班级心理委员为荣,对班级心理委员工作有极高的兴趣;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10分,满分为10分。

3工作态度:踏实肯干、积极主动;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5分,满分为5分。

能:满分15分

1心理知识培训效果:85分以上评定为5分;75~85分评定为4分;60~75分评定为3分;60分以下评定为1分。

2策划与组织活动的能力;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5分,满分为5分。

3沟通能力;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5分,满分为5分。

勤:满分30分

1会议、培训和活动出席情况;每次必到评定为10分;请假次数不超过3次评定为6—9分;请假次数为3—5次,评定为3—5分;无故缺席1次,评定为2分;无故缺席2次,评定为1分。

2协助学校和院系发放心理健康教育资料情况;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5分,满分为5分。

3心理健康月报周报表、工作计划、每次活动的总结等材料上交情况(是否及时全面),所有材料以上交办公室的为准;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10分,满分为10分。

4将院系的活动向班级同学传达情况;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5分,满分为5分。

注:(1)会议、培训和活动中累计3次无故缺席将直接取消评选优秀班级心理委员资格

(2)出现2次资料没有发放下去将直接取消评选优秀心理委员资格

绩:满分35分

1班级心理活动组织情况,包括活动次数、活动效果和活动影响力等;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20分,满分为20分。

2心理危机排查表完成情况;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5分,满分为5分。

3工作中表现情况;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5分,满分为5分。

4对院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做出特殊贡献情况(包括提出宝贵意见等);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5分,满分为5分。

注:班级心理活动超过5次,以后每次加5分

(二)宿舍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员考核细则:满分100分

德:满分40分

1助人精神:直接或间接帮助同学解决心理困扰;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5分,满分为5分。

2奉献精神:对班级心理委员工作有极高的兴趣;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10分,满分为10分。

3工作态度:踏实肯干、积极主动;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5分,满分为5分。

能:满分15分

1心理知识培训效果:85分以上评定为5分;75~85分评定为4分;60~75分评定为3分;60分以下评定为1分。

2策划与组织活动的能力;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5分,满分为5分。

3沟通能力;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5分,满分为5分。

勤:满分30分

1会议、培训和活动出席情况;每次必到评定为10分;请假次数不超过3次评定为6—9分;请假次数为3—5次,评定为3—5分;无故缺席1次,评定为2分;无故缺席2次,评定为1分。

2协助学校和院系发放心理健康教育资料情况;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5分,满分为5分。

3心理危机排表、每次活动的总结等材料上交情况(是否及时全面),所有材料以上交办公室的为准;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10分,满分为10分。

4将学校和院系的活动向班级同学传达情况;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5分,满分为5分。

绩:满分35分

1班级心理活动组织情况,包括活动次数、活动效果和活动影响力等;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20分,满分为20分。

2心理危机排查表完成情况;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5分,满分为5分。

3学院工作中表现情况;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5分,满分为5分。

4对院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做出特殊贡献情况(包括提出宝贵意见等);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5分,满分为5分。

三、奖励办法

根据考核结果,每年进行优秀心理委员和和宿舍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员的评比,为评选为优秀的同学颁发证书和奖品,在入党和其他评优评先活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护理学院学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