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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24日 22:42信息来源:护理学院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护理学院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6、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

7、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护理学院学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