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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部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16日 20:28信息来源:护理学院

心理部以一临床这一特定群体为对象开展工作,本着“自立,自女生强,自尊,自爱”的原则,做好女生思想工作,及时反映女生的合理要求,维护女生的正当权益,展示新时代女大学生的风采。

一、工作内容

1.关注学生心理状态,定期与各班心理委员联系,及时发现和掌握学生心理健康情况,撰写心理工作记录和报告,并收集各班工作报告,主动向学院心理健康中心汇报工作。

2.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组织开展有利于提高学生心理素质的活动,如举办心理健康知识讲座或竞赛,播放心理电影,举办心理主题班会等。

3.心理部成员定期参加并组织和监督各班心理委员参加心理健康知识培训、专题学习和交流活动,提高自己的心理水平和朋辈心理辅导的能力。

4.协助心理健康中心做好学生的心理普查工作,做好上传下达,认真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

5.负责心理活动月、心理话剧比赛等系列活动,配合校心理协会等其他部门开展活动。

6.完成分团委和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制度

(一)活动制度

1、活动准备中,部内任何成员不得无故推脱活动相关责任,必须及时保质保量完成。

2、服从上级的统一安排,若有意见和建议应及时提出,自身不足之处应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大胆想象,鼓励创新,有好的活动方案等及时与内部成员商量交流。

3、活动进行时,部内成员坚守自己的岗位,不得无故缺席。

4、活动结束后,两天内,部内成员把相应的活动总结、活动证明上交部门负责人。

5、每月底,干事写一份工作总结,提出自己对本月工作的看法与问题,上交部门负责人,与部门负责人共同探讨,并在下次例会同部门成员一起商讨解决。

(二)会议制度

1、心理部全体成员定期开本部门例会,总结工作,落实、计划、布署下一步工作。

2、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

3、凡召开会议,本部门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

4、未能参加活动者或未能出席会议者须亲自向组织者或部门负责人请假;迟到或早退者,须向部门负责人讲明原因,并作记录。

5、会议前把手机调为静音或震动,无特殊情况不得使用手机。

6、会议期间不得擅自交头接耳,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7、内部例会时每个人总结上一阶段工作执行情况,并由部门负责人下达下一阶段的工作部署,做好会议记录。

(三)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应按值班表的顺序循环值班,今天值班人员有义务及时通知明天值班人员的值班工作。

2、心理部成员不得私自配备学生会办公室钥匙,且不得将学生会办公室作为私人活动的场所。

3、女工部成员在值班时,应做到保持桌面、地面清洁,结束时打扫办公室卫生,垃圾带出,出门记得随手关窗、关灯、锁门。

4、办公室内所有物品均属学生会集体所有,凡需将办公室物品借出者,须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方可外借。

5、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我院工作制度中的值班事项。

四)奖惩制度

1、对于本部门表现优秀成员,给予口头或书面形式的表扬并作好记录。

2、对屡次无辜缺席,并未能讲明原因者,公开提出批评。

3、其他方面按照学生会考核制度严格执行

(五)任免制度

1、对于那些缺乏责任感,工作不认真负责的成员,经部门负责人和主席及老师商讨后,及时清除。

2、对于那些自愿退出的同学,需提前写申请,经老师批准后,方可退出。

最终解释权归心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