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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组织部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0日 16:44信息来源:护理学院

组织部部门规章制度

1、总则:

为了全面提高团总支组织部各成员素质,不断提高组织部各成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促使团总支组织部各成员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使组织部各成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有序化,做到组织部各成员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1

特制订本管理条例。组织部各成员必须在各方面都真正起到模范带头的作用,并努力全心全意为广大老师和同学们服务。

2、组织部各成员基本要求:

第一条组织部各成员要坚持原则,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有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的思想。

第二条组织部各成员必须服从上级的各种正确安排,认真执行上级的各种决议,并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种任务。积极向上级提出工作建议并诚恳的反应工作情况。

第三条组织部各成员能集思广益,虚心听取同学们的意见,认真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虚心改正自身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缺点。

第四条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表达能力,有全局观念,服从集体,能够独立制定工作计划活动方案,在工作中能很好的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第五条组织部各成员要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在学习上应勤奋努力、保持较好的成绩,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

第六条热爱所担任的工作,掌握所担任工作业务的基本知识,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心,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大胆创新,求真务实。

第七条组织部各成员应尊重老师、团结同学,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组织部各成员之间要团结合作,各干部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自觉协助团委其他各部门搞好各项工作。

3、组织部各成员纪律细则要求:

第一条凡例会等会议及各种需要组织部各成员出现的场合,组织部各成员必须准时参加,严禁出现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等现象,

第二条组织部各成员必须积极参与各种要求参加的集体活动(如政治学习、组织生活、公益劳动等)。对工作不认真负责,予以批评。

第三条对于部门人员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能够积极协助其他部门完成任务

4、学习制度:

第一条:各成员应积极主动学习国家的关于党团方面的相关条例及知识,关注时事,以增强自己的党团修养。

第二条:在参加各项活动时要随时学习组织部各种工作方法,积累工作经验。

第三条:积极与其它部门进行交流学习,不断改进和完善组织部。

5、活动开展制度:

第一条:本部门每学期初制定具有我系特色的工作计划,并按工作计划正常、及时开展工作,认真落实计划方案。

第二条:各成员收到活动通知应及时回复负责人是否能参加本次活动。不能参加活动者,需事先向部长请假,说明请假理由,得到批准后方可不参加此次活动。

第三条:在活动过程中,各成员应积极主动,充分发挥创新精神和集体力量。互相配合,互相支持。

第四条:活动中途有事需先离开,必须向本次活动负责人请假,获批后方可离开。

第五条:参加各项活动都必须佩戴工作证。

第六条:活动结束后需写活动感想或活动总结,做好反馈工作。

6、例会制度:

第一条:团学会书记处主席团定期召开部长会议,通报团学会工作情况,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各部门相互了解和信任,副部也要参加。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二条:团学会定期召开全体成员大会,安排有关重大活动的事宜时,组织部全体成员都要参加。

第三条:部门例会暂定每隔两周一次(具体时间待定),主要内容是针对前期工作的总结和后期工作的安排;积极开展自我批评,总结在活动中的收获和不足等,并做好会议记录,以便留档。

7、会议纪律:

第一条:与会人员务必严守会场纪律,不得交头接耳,或看与会议无关的资料、书籍,对通讯工具进行消音或关机处理,不得在会议进行期间,频繁进出会场,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

第二条:未能会议者,须事先向部长请假。未能出席团学会全体成员大会者,须向本部部长请假并向负责会议点名的人说明原因。

第三条:无故缺席累计两次者,取消评优资格;无故缺席累计三次者,视自动退出组

织部。

第四条:无故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者,取消评优资格;无故迟到或早退累计五次者,视自动退出组织部。

8、请假制度:

第一条:应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参加的,必须向部长或副部长请假。每次请假须记录并存档。

第二条:请假必须当面或以电话形式进行,否则无效;事后补假者,一律无效。

第三条:每学期部门例会请假超过8次(含8次)则自动退出组织部。

9、考核制度:

第一条:每次大小例会都须严格执行签到制度,并在学期末时作为评先的标准之一。

第二条:在工作中,积极配合、认真工作且主动发挥主观能动性者,视为表现突出,应给予表彰。

第三条:平时积极服务于同学,会主动想问题,成绩优异,老师和同学皆好评,在学期末评先时会优先考虑。

组织部各成员必须在各方面都真正起到模范带头的作用,并努力全心全意为广大老师和同学们服务。本条例所讲的组织部各成员管理,是针对组织部各成员在职期间的管理。望组织部各成员严格遵守。